網路行銷要注意的事

很久很久沒有新增文章了!

這真是荒廢太久太久了,在網路上有很多很多的可能,當然能只靠一台電腦一條網路線就可以賺錢,是一件很棒的事!

網路無國界你想去那就去哪,從接觸網路行銷網路賺錢以來,都會看到一些可以賺錢的網站或是一些聯盟行銷或網路傳銷等等,這都免不了要去跟人分享,去打廣告之類的,但是一開始加入的人都是一頭熱,也很積極,卻不知道會有很多風險在。

最近看到兩個案例

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參加人林攸餘及楊立志於網路廣告不實違反傳銷管理辦法各罰5萬元

公平會表示,林君及楊君係美商維瑪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下稱維瑪公司)之參加人,於網路散播宣稱「每天上網工作3-4小時,就可賺取每月2-20萬元的收入」、「每月收入最低13.2萬~最高82.5萬元台幣」等不實廣告。

詳細內容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2373

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參加人蔡英俊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規定罰5萬元

公平會表示,經查美商GDI公司網址為WWW.WEBSITE.WS,未於我國申請認許及設立分公司,亦即,並無向公平會報備多層次傳銷事業,而蔡君係於97年9月加入外國GDI公司傳銷組織成為參加人,除取得發展下線組織獲領獎金之資格外,亦分別架設「呆呆向錢衝團隊」2網站(http://www.gdi-daidai.ws、http://www.stock168.ws)作為刊載廣告推廣銷售GDI公司「.ws」專屬域名業務及網路空間,以招攬其下線參加人,且GDI公司會員入會係採點選網頁廣告後註冊及自動將廣告主排定為推薦人上線,是蔡君下線參加人點選網頁廣告直接連結至GDI公司網站,於網路進行加入程序後,即可成為蔡君之下線參加人,故前揭2網站所載內容為蔡君對其下線參加人所為GDI公司傳銷制度之告知內容

詳細內容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2384

其實這些我們都很容易忽略掉,但這跟我們荷包息息相關,不論國內還是國外的請注意是否,可以這樣po是否合乎規定,不要等到收到公文那就太慢了喔!這篇算是銜接上一篇,對了還請注意即是你在好幾年前po的訊息,即是你現在無在經營,但你散佈在網路上的文案網頁還活者,那找上你還是有事的,所以可別挖一個洞給自己跳!

如果你現在都沒在經營了,看到這篇有空就把之前po過的,或是網頁給刪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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